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科技厅《关于2019年江苏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专发﹝2019﹞156号)的有关精神,2019年江苏友谊奖申报工作近期启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为我院做出突出贡献,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。
(二)对华友好,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且在艰苦地区克服困难、无私奉献的外国专家。
(三)配合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传播中国声音、讲好中国故事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。
(四)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。已获江苏友谊奖的外国专家,不重复申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《江苏友谊奖申请表》(含照片,见附件1);
(二)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;
(三)补充材料:各相关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、课题、项目概况、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、专家来我院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说明;专家工作的领域、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、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,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,作为申请表的补充材料一同上报。
以上材料装订成册,提交一式三份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对往年申报过“江苏友谊奖”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,再次申报时须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;外国专家配偶或其亲属曾获“江苏友谊奖”的,也须在表中注明。
(二)须征询外国专家申报意愿。对不宜公开表彰和报道的外国专家,请务必在申请材料中说明。
(三)请于7月5日前将友谊奖申报表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国际合作处。
联系人:庄丽娜
联系电话: 025-84391786
国际合作处
2019年6月20日